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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19 16:46作者:小编人气: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于1953年12月,中国政府同印度政府就两国在西藏地方的关係问题进行谈判,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这五项原则是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係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得到中国、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和完整体现,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範国际关係的重要準则。
基本介绍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The five principles of peaceful coexistence
:周恩来
提出时间
:1953年12月
套用学科
适用领域範围
适用领域範围
:国际争端、国际交往
具体内容
: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等五项
原则内容
在1953年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来在措辞上作了修改,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印度尼西亚于1955年4月在万隆举行了有29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万隆会议,会上发表了《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其中包括了这五项原则的全部内容。
1957年,时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国国家主席在莫斯科宣布,“中国坚决主张一切国家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74年,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在特别联大上再次强调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係“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
1988年,中共主席提出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準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获得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赞同,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关係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中国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完整体现,标誌着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国际关係史上的重大创举,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国际关係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这也表明中国确定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线。
半个世纪以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也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範国际关係的重要準则。
几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而且是其忠诚的奉行者。在这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係。
诞生和发展
这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係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周恩来指出:“两个大国之间,特别是像中印这样两个接壤的大国之间,一定会有某些问题。只要根据这些原则,任何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可以拿出来谈。”
并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兴起的非殖民文化运动中,亚非拉民族独立解放事业蓬勃发展,新生的国家渴望建立平等的国际关係。中国、印度、缅甸顺应这一历史潮流,共同倡导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係的準则。同年6月底,周周恩来利用日内瓦会议休会期间,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係。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有29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亚非会议(又称万隆会议)发表了着名的《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宣言提出的十项国际关係原则包括了这五项原则的全部内容。
1957年主席在莫斯科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坚决主张一切国家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63年底至1964年初,周恩来出访亚洲、非洲和欧洲的14个国家,提出了我国经济援助的八项原则,把五项原则扩展到经济领域。
1974年同志在特别联大上再次强调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係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
1988年,同志更明确提出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準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逐步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不仅在各国大量的双边条约中得到体现,而且被许多国际多边条约和国际文献所确认。1970年25届联大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係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和1974年第6届特别联大《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都明确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在内。
纪念活动
50周年纪念活动
2004年6月28日,是中国与印度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50周年的日子。6月14日,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举办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开幕。来自中国有关部门和五大洲12个国家的100多位政界人士和资深学者当日齐聚北京,共同纪念这一重大的历史性事件。
60周年纪念活动
中国、印度、缅甸共同商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活动于2014年6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将出席28日举行的纪念大会。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出席29日举行的纪念招待会。缅甸联邦共和国总统登盛、印度共和国副总统安萨里将出席活动。
中国国家主席习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同印度总统普拉纳布·慕克吉、缅甸总统吴登盛互致贺电。
习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分别嚮慕克吉总统和吴登盛总统,向印度、缅甸政府和人民,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良好的祝愿。60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住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遵循,成为指导国与国关係的基本準则,为促进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经历深刻调整的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必将为推动建立平等互信、包容互鑒、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係作出新贡献。
慕克吉和吴登盛在贺电中分别向习以及中国政府和人民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良好的祝愿。慕克吉表示,1954年的这一天,印中发表的联合声明正式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随后,五项原则也被写入中缅联合声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印中所有重要双边条约和联合声明的组成部分,也是两国处理彼此间关係以及各自同亚洲乃至世界各国关係的指导原则。为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印中双方决定将2014年宣布为“印中友好交流年”,计画举办一系列友好交流活动,相信将深化两国人民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推动印中战略合作伙伴关係进一步向前发展。
印度前总统纳拉亚南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各国和平相处的基础,是为各国普遍接受的指导国际关係的原则,即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60多年后,它对指导各国和平相处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58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圣露西亚外长朱利安·亨特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自1954年正式创立以来,在国际政治和外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将继续对新形势下的国际关係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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