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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11/28 20:49作者:小编人气:

导读: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委共反馈5方面20个问题,其中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列为长期整改任务。  (一)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1.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委成员围绕党的政治建设要求,查摆出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问题5条,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人,保证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党...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委共反馈5方面20个问题,其中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列为长期整改任务。

  (一)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1.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委成员围绕党的政治建设要求,查摆出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问题5条,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人,保证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党委深入学习了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委领导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精神要义,强化局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局党委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明确全局党建工作的具体抓手和举措,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党建任务;县处级领导干部给全局党员干部讲党课8次;组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7次。三是局党委书记和党委成员利用局党委扩大会议、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以及经常深入党建联系点的机会,把党建工作与规划管理工作共同谋划、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四是完善《城乡规划局党委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听取了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汇报、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报告;局党委成员每季度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1次以上。

  2.“三重一大”事项申报存在漏报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向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传达学习第一派出纪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和细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并指派法规科专人负责全局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的跟踪督报。二是在全局系统内进行“三重一大”事项自查自纠,各部门按照《市城乡规划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逐一对照核查责任落实不到位,将全年报送事项认真梳理。2018年度城乡规划局党委向第一派出纪工委报备”三重一大”监督事项共计20项,其中大额资金使用16项,重要人事任免2项,重要事项汇报2项,未发现有漏报事项。

  3.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抓好典型案例剖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查摆出班子和个人参加支部活动不经常、投入精力不够等问题,直面自身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改进党员干部管理方式。9月份在全局系统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将学习培训出勤、学习成果展示、民主评议、党日活动、交纳党费等全部纳入量化积分考核内容,局党委成员同普通党员一样纳入积分考核管理,促进全体党员坚决严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三是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党性锻炼,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县处级领导干部先后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九大新党章解读》等专题党课8次,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觉悟。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局主管领导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辅导,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4.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委成员深刻剖析个人在落实“一岗双责”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摆出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多督查落实少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规定。明确局党委成员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11月中旬,利用召开县(市)片区规划座谈会之机,各分管领导深入基层规划部门督导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认真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帮助查找和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实施《党员积分卡》管理,以党支部推动各项党组织制度有效实施,并明确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和评优比例,强化了积分考评结果的运用。四是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专项业务培训,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提升党务干部政治素养和党建工作能力。结合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到我省我市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设计“固定党日”等活动,增强活动内容及形式的多样性。强化党建基础资料管理,规范“表簿册”的建立和归档,切实做到有影像、有记录、有佐证。

  5.学习态度不够端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市城乡规划局领导干部网络学习制度》,推进领导干部网络学习相关工作。二是将领导干部网络学习及平时答题活动纳入《党员积分卡》管理,将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等内容列为评分项,推进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端正学习态度。三是进一步明确由机关党委负责领导干部网络学习的日常组织管理、督学和信息上报工作,保证学习质效。

  6.理论与实际工作脱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制定印发了《齐齐哈尔市村庄规划指引》,具体有效的指导县(市)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我市的乡村振兴起到了引领和促进作用。二是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领规划设计人员深入县(市)区乡镇调研走访,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

  7.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警诫约谈实施细则》,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发现党员干部身上问题及早遏制,把落实抓“早”抓“小”的要求,作为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常态化抓廉政学习,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基层支部学习计划,全年开展廉政方面的教育学习共计8次。二是严格落实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意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运行清单,并做好贯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三是强化对基层单位的教育、监督,深入推进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严肃处理,督促基层党员干部职工知责守纪不越线。针对局属单位人员猥亵儿童被判刑一案,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对该犯案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四是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引导。龙沙区规划处党支部积极与参与者开展谈心谈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思想劝诫,深刻揭示的危害和反人类反社会的本质;在工作中减负,在生活上关心照顾,使其在工作和生活上舒心顺心;同时强化对其政治理论灌输,鼓励其参与到支部活动中去,在党日活动和集中学习过程中,让其了解党的政治理论和优秀员先进事迹,以优秀的典型事例触动其思想上的转变和价值观的改造。目前,该名同志在工作期间状况正常,没有从事相关活动。富区规划处党支部不定期与戒毒同志交流谈心,了解其思想和生活状态,为净化其生活圈,为其重新更换了手机号码,详细记录与他交往的外来人员。截至目前,该名同志2017年、2018年连续10次尿检合格,顺利完成了两年的社区康复定期检查,还有三次检查就可以解除三年的社区康复定期检查要求。五是组织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针对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今年,针对近年来发生在我局以及我市的违规、违纪、违法等案件,我局开展了在发案单位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和肃清杨信、胡福绵、韩冬炎案件余毒专题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并层层传导压力,渗透到基层党支部,全局19个党支部均召开了专题警示教育组织生活会。同时,对市委、市纪委等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违规违纪通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讨论,借他山之石攻自身之玉,做到自省自警自重。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7次,传达学习各类违规违纪案件通报14次。

  8.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范围,并于3月、6月、8月份分别召开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在今年召开的典型案例剖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深刻剖析了局党委班子及党委成员在落实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从局党委班子及自身建设方面,保证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市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形成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由局党委主要领导向市委专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并报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办公室备案,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也将按照上级要求,按时上报市委,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的执行与贯彻落实。三是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局党委印发了《市城乡规划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的实施方案》,统筹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局党工部、办公室、法规科与基层单位密切配合,严格管控网络等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突发情况、重大事项、重要情况的评估和引导,并将宗教等方面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有关部门报告。

  9.机关超编配备科级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市委关于张春双同志任职的通知》(齐发干字〔2018〕132号),张春双同志于2018年6月被市委任命为市城乡规划局党委委员,现已不存在超编配备科级干部问题。

  10.违反人事劳资相关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内部人事管理。组织人事干部集中学习人事劳资相关政策,及时澄清政策上的模糊认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政策执行严格、合规。二是进行调查核实。针对2起受处分干部人事劳资问题(其中副县级1人、科级1人),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分析问题原因,查找工作漏洞。及时请示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意见,经11月8日局党委会研究,按当年发放标准追缴钱款8821.29元,现已全部上缴市财政局。县级干部档案缺少考核材料问题,已明确由市委组织部落实补件事宜。三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全局未发现有类似问题。

  11.局机关一些部门长期向直属单位借调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和工作纪律要求,对长期借调人员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目前经市财政局批准,我局聘任2名会计人员,原市城建档案馆借调的会计人员已返回原单位工作,只在必要时对局机关新聘任财务人员进行指导。

  12.基层单位规划人才断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沟通申请,分别向市领导和组织、编制、人事部门请示沟通干部遴选、毕业生引进、军转干部安置事宜。二是积极落实政策,利用市委人才引进政策,今年一次性引进重点专业院校“名校优生”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名),现已充实到规划专业队伍之中,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才需求。

  13.基层单位干部培养使用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将年轻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锻炼,学习先进经验,提高能力素质。今年全局举办各类政治理论、业务提升培训13期,选送年轻干部参加市级主体班等各类培训18人次。二是在选人用人上,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重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三是对于同类性质事业单位,如六区规划部门,已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流动,确保人岗相宜。对于规划院、勘测院、梅里斯规划处等因体制机制或地域等因素,无法实现干部横向交流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暂按市编制、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待下步机构改革时一并调整。

  14.工作主动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技能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主动邀请城市规划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整改期间,我局邀请民航哈尔滨安全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我局业务部门和近期报审的建设单位,开展关于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工作程序的培训。我局还聘请哈工大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天津大学规划设计院、黑龙江省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多位专家对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使我们的总规评估工作更具科学性、准确性。今年借助我市与广州市对口合作的契机,委托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和齐齐哈尔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和平台建设。二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工作实效。我局积极组织并参加由专家组成的规划与建筑艺术委员会,充分吸纳专家意见和建议,发挥规划的前瞻性,增强工作实效。今年全年组织召开规划与建筑艺术委员会23次,研究讨论项目156项。

  15.文件过多、会议过多过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和印发了《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补充和完善有关会议制度的通知》,对局长办公会、建设项目审批会、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等会议进行完善,提高会议质效。局党委对办文办会提出新要求,压缩建设项目审批会议次数,重大项目规划与建筑艺术委员会与建设项目审批会合并召开;在冬季不影响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减少开会次数,不必要召开的会议不召开,不必转发的文件不转发,杜绝形式主义和凡事“留痕”。2018年全年召开会议53次(局长办公会17次,项目审批会18次,党委会18次),下发文件18个,数据较去年大幅缩减。

  16.项目失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好《关于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齐政办发[2017]31号)、《关于明确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全程跟踪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齐规联发[2016]1号)和《市城乡规划局与市城管局联合会议纪要》(局办2016年第9次)等文件要求,主动与市城管局沟通协调,并与其达成一致,将2018年11月1日之后审批的市政管线项目纳入批后管理监管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做好批后管理的相关工作。二是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邀请城管部门具体业务人员参加项目审批会、管线联审会和规委办会议,提前熟悉项目情况,联合定位放线并将项目审批档案同时移交,以便城管部门开展项目批后管理工作,保证和城管部门在项目上做到无缝对接,杜绝再次出现工程项目失管现象。截至目前,建设工程项目定位放线后移交城管部门监管项目12项。

  17.对县规划部门监管指导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对各县(市)规划部门的业务培训力度。6月份,组织县(市)规划部门参加城乡规划业务培训班;8月份,组织各县(市)区规划部门在富裕县、富拉尔基区开展了《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指引》的技术规范培训和行政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从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执法监督检查等规划业务全链条展开培训,提高县(市)规划部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对县(市)规划部门的规划业务督查力度。11月份,局党委成员分别带队采取外县(市)分片区形式召开规划工作推进会,对各县(市)区规划业务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二)未完成整改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针对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和修编工作,将结合改革精神及上级要求适时组织推进。完成整改时限到2019年12月底。

  二是深入基层调研和解决实际问题不够问题。加强与天津大学规划总院、哈工大规划院、齐齐哈尔大学等单位合作;抓紧起草《齐齐哈尔市城市设计导则》初稿。完成整改时限到2019年6月底。

  三是有些制度执行还不到位问题。针对部分资产移交不及时情况,因目前机构改革过程中固定资产已冻结,无法实施转交,待机构改革完成后立即实施资产调拨。完成整改时限到2019年3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2—;邮政信箱: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174号);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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